集团融资处 王 俊
2014年4月3日,金融融资工作再度传来喜讯。集团关于发行第一期注册资金七亿元的的短期融资券正式被交易商协会批准登记,并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集团公司项目融资能力大大提升。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特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此次短期融资券的申请自2013年4月份开始经过入场访谈,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外部评级(评级为AA-)等流程,历经一年时间形成《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并随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了注册申请报告。
2014年3月24日,交易商协会召开2014年第15次注册会议,会议最终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并于2014年4月3日,正式下发中市协注『2014』 CP117号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4年度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7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据悉,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3.5亿元主要用于子公司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以及购买原材料。
此次短期融资券的成功注册拓展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改善了融资环境,降低了融资成本,规范了信息披露,同时也是我公司首次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的渠道,标志着我公司直接融资能力大大增强。
